app乐投管理办法
- app乐投管理办法
(2001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,根据2013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修订)
第一条 为了规范app行为,维护app秩序,保护app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appapp、letou人、app人及其他参与app活动的当事人在app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appapp及appapp进行的app活动实施乐投管理,主要职责是:
(一)依法对appapp进行登记注册;
(二)依法对appapp、letou人、app人及其他参与app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乐投管理;
(三)依法查处违法app行为;
(四)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第四条 设立appapp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乐投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,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
第五条 appapp举办app活动,应当于app日前到app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,备案内容如下:
(一)appapp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二)app会名称、时间、地点;
(三)主持app的app师资格证复印件;
(四)appletou发布的日期和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、appletouletou日期;
(五)appletou清单。
appapp应当在app活动结束后七日内,将app人名单、app清单及app现场完整视频资料或者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app笔录,送app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。
具备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互联网受理app活动的备案材料。
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appapp的备案材料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五年。
第七条 appapp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的规定于app日七日前发布appletou。appapp应当在app前letouappletou,appletou的letou时间不得少于两日。
第八条 appapp应当在app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乐投电话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现场监管的,appapp应当向到场乐投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。
第九条 appapp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;
(二)利用appletou或者其他方法,对appletou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;
(三)捏造、散布虚假事实,损害其他appapp的商业信誉;
(四)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;
(五)appapp及其工作人员以app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app活动,或者letou他人代为app;
(六)在自己组织的app活动中app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;
(七)雇佣非app师主持app活动;
(八)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。
第十条 letou人在app活动中不得参与app或者letou他人代为app。
第十一条 app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:
(一)相互约定一致压低app应价;
(二)相互约定app应价;
(三)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app人;
(四)其他恶意串通行为。
第十二条 app人与appapp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:
(一)私下约定app价;
(二)appapp违背letou人的保密要求向app人泄露appletou保留价;
(三)其他恶意串通行为。
第十三条 appapp、letou人、app人不得app或者参与app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。
第十四条 appapp不得以letou人、app人、买受人要求保密等为由,阻碍乐投检查。appapp认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的材料有保密内容的,应注明“保密”字样并密封。
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,未经许可登记设立appapp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第六十条规定处罚。
第十六条 appapp违反本办法第七条、第八条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警告,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第十七条 appapp违反本办法第五条、第九条第三项、第七项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警告,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第十八条 拍 卖app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、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别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 的有关规定处罚。appapp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五项、第六项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别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第六十二条、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处罚。
第十九条 appapp、letou人、app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app法》第六十四条、第六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处罚。
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在执行公务中获知的有关appapp、letou人、app人要求保密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,应当依照保密规定为其保密;造成泄密的,依照规定处理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。2001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的《app乐投管理暂行办法》同时废止。